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统计图
我国按照文物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,将不可移动文物划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(以下简称“国保单位”)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不同种类和保护级别,实行分级管理。“文物保护单位”制度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,自年实施以来,有效保护了大批文物资源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(以下简称“三普”)共登记处不可移动文物,其中具有较大价值的文化遗产被核定为国保单位。本文旨在通过对国保单位的统计分析,探讨其在数量、种类、空间分布、时代跨度等方面呈现的特征。
一、国保单位数量统计
年10月,国务院核定公布国保单位后,我国国保单位总数达到处(不包括港澳台地区,下同)。之前国务院分别于年3月、年2月、年1月、年11月、年6月(后增补三次)、年5月(后增补一次)、年5月(后增补一次)公布了七批国保单位。
二、国保单位之最(一)空间分布之最
1.省级行*区划
国保单位在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有分布,数量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山西、河南、河北、浙江、陕西、四川、江苏、湖南、山东、安徽。其中,排名第一的山西以处占全国国保单位总数的10.4%,相当于排名后十位的总和,比排名第二位的河南多处。国保单位数量最少的三个省级行*区划单位依次是天津、海南和宁夏,分别为33处、35处和36处。
省级行*区划单位的国保单位数量排名随公布批次有所变化:如江苏原排名第八位,第六批国保单位公布后,排名超过北京;浙江在第八批国保单位公布后,排名超过传统文物大省陕西,位列第四。究其原因,应是近年来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史迹、乡土遗产被纳入遴选范围。
2.地级行*区划
第八批国保单位公布后,全国个地级行*区划单位中,山西运城新增12处(达处),仍为数量最多的地级市。其后依次是河南郑州(83处),山西长治(73处)、晋城(72处)、晋中(69处),河北保定(68处),江苏苏州(61处),陕西渭南(61处)、西安(59处)以及江苏南京(55处)等。山西省有四个地级市的国保单位数量位列全国前五,其中运城更是冠绝全国。拥有50~99处国保单位的地级市有11个,20~49处国保单位的地级市有64个,1~19处国保单位的地级市有个。
仅就第八批国保单位而言,数量增加最多的是安徽*山(增加了18处),新增10处以上的地级市还有山西吕梁(13处)、福建泉州(13处)、山西运城(12处)、山东忻州(12处)、浙江金华(12处)、山西临汾(11处)。
此外,在第八批国保单位公布时,安徽阜阳突破了零记录,有1处古遗址列入国保单位;82个地级市无新增。目前,仅有黑龙江伊春、七台河和四川攀枝花尚无国保单位。
3.县级行*区划
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工作启动前,我国的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林区、*建设兵团县级市等县级行*区划单位共个。第八批国保单位公布后,拥有数量最多的县级行*区划单位是北京市西城区(44处),其次是北京市东城区(37处)、河南登封(24处)、苏州市姑苏区(24处)、山西高平(22处)、河北蔚县(22处)、北京市海淀区(22处)、安徽歙县(22处)、山西泽州(20处)、山西平遥(20处)、重庆市渝中区(19处)、南京市玄武区(19处)、广州市越秀区(19处)、陕西韩城(17处)等。这些县(区)文化积淀深厚,文物遗存众多,是公认的文物大县。目前我国县级行*区划单位中拥有15处以上国保单位的有17个,占我国县级行*区划单位总数的6‰;拥有11~15处的有26个;7~10处的有79个;4~6处的有个;1~3处的有个。目前,尚有个县级行*区暂无国保单位。
(二)时代分布之最
按照考古学和历史朝代分期法,国保单位共分为22个时代,分别是旧石器时代、新石器时代、夏、商、周(西周和春秋)、战国、秦、汉、三国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、五代、宋、辽、金、元、明、清、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。
各时代留存文物的多少与其距今年代远近、延续时间长短、人类活动频繁程度等有密切关系。明、清两代因历时长和距今较近,国保单位的数量较多,居于前两位;民国时期因为近几批公布了较多的“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”而排名第三;夏、秦、三国、晋、十六国等朝代或因年代久远,或因历时较短,或因战乱频繁,留存国保单位均不超过30处。宋、辽、金处于封建社会中期,前后历时年,期间封建经济有较大发展,文化教育、科学技术高度繁荣,留存的国保单位总数达处。其中宋代有处、辽代有91处、金代有处,宋与辽、金是几乎并立的*权,宋、辽、金时期堪称国保单位数量最多的时代。唐代和汉代分别存有处和处国保单位。汉唐是大一统时期,社会繁荣、国力强盛、延续时间长,因而留下众多价值重大的文化遗产。
(三)各批次、各类型国保单位之最
已公布的八批国保单位中,第二批数量最少,仅62处。第六批起列入国保单位的数量迅速增长,第六批公布了处,数量接近前五批次的总和(处);第七批处,数量最多,接近前六批之和(处)。
国保单位公布时也会根据需要,把相关文物与原有国保单位合并,此举增加了原国保单位的分布地点和范围,丰富了国保单位的价值和内涵。第六批公布时合并了项,是合并项目最多的一次。第八、第七、第五、第四批分别合并了50项、47项、23项、12项,其他批次没有合并项目。
三、国保单位类别分析
我国现有国保单位以古建筑最多,总计处,占总数的42.7%,其后依次是古遗址(处,占比24.5%)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(处,占比18.7%)、古墓葬(处,占比8.3%),石窟寺及石刻(处,6%)、其他(33处,占比0.6%)。
上述国保单位在省级行*区划中的分布情况是:古遗址最多的是河南(处),古墓葬最多的是陕西(42处),古建筑最多的是山西(处),石窟寺及石刻最多的是河南(35处),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最多的是湖南(67处),这些特征也反映了这些区域独特的文化面貌。
古建筑国保超过处的有六个省份,分别是山西、河南、浙江、四川、河北和江苏。北京、海南是仅有的两个尚无“石窟寺及石刻”类国保单位的省级行*区。此外,有10个省级行*区没有“其他”类国保单位。
(一)古遗址数量统计特征分析
古遗址是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,是古代人类各种活动留下的遗迹,既包括一般认知中的民居、宫殿、寺庙、村寨、城堡等各类建筑遗迹,也包括不太引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