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动帮忙意外身亡 法院判决赔偿责任
衢州晚报10月9日讯 村上人家办丧事,智残村民王某主动前去帮忙,却不慎从二楼跌落,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。之后,王某的家人将办丧事的刘家告上了法庭。前几天,从开化县人民法院了解到,近日法院审结了此案,刘家需赔偿王家丧葬费、医药费等。
主动帮忙从2楼摔下
去年9月,开化县桐村镇刘某的老父亲去世。刘家请来帮忙的人刘某、张某、何某到同村的朱某家借饭甑,快走到朱家时,被路过的王某得知,王某便赶上前去推开了朱家的门,要帮忙找饭甑。
可刘某三人走到朱某家里时,王某已经从二楼跌了下来。随后,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,医治无效死亡,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。事发后,刘家支付了王家3000元钱,双方就赔偿事宜在村委会主持下进行过调解,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未能达成协议。
法院判决赔偿责任
法院认为,王某的行为与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无偿帮工关系,但由于王某在其他帮工人一般拒绝帮忙后,仍主动从事帮工活动,且未尽注意安全义务,存在重大过失,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根据相关规定,“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,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,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”的规定,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。
因被告提供的证据只证明了其他帮工对王某的拒绝,不能证明被告作为被帮工人对王某的拒绝,同时在其他帮工人说了一遍“不要你去借”后未继续加以阻止,属默认。因此,被告其他帮工人和朱某的拒绝,不能认定为明确拒绝,被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因此,判决刘家人赔偿王家赔偿金、丧葬费、医药费共计38407.17元,支付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 (邱耀国 程春香)
:祝春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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